2009年2月15日 星期日

炸薯條


去市場時心血來潮買了馬鈴薯,下午出門接寧兒姊姊前,立刻起了140-160℃油鍋,馬鈴薯切成厚度相同的條狀,過熱水燙了一下,一下鍋完全不起油爆(謝謝阿基師的撇步),等筷子攪動時,感覺到薯條脆得互相碰撞後,便可撈起瀝乾油,灑些鹽即可享用。

我有用多張吸油紙巾來去油,當然會使薯條稍微有縮水的感覺,意思到就好,反正是家常口味,灑鹽很重要,吃起來會略像市售口感,不過,畢竟不像麥當勞會加奶油調味特別香,也沒有炸第二次吃起來特別酥脆,帶去給寧兒姊姊下課後,和恩皮皮午覺起來當點心吃,感覺也不賴,雖然寧兒姊姊說麥當勞的比較好吃,這也是媽媽預計的講評,但他們還不是一下就吃光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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